关于更换、补充各学院、部门消防器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05浏览次数:316

各学院、部门:
   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保证校内各场所、新增实验室等有适量灭火器材,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消防器材配置基准规定,保卫处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统一更换、补充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请各学院、部门对所管理或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将到期、失效、破损或需补充的消防器材信息填写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器材更换、补充申请表》(见附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并于2011年5月16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保卫处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到期、失效、破损或需补充的消防设施按配备规定进行更换、补充。
    保 卫 处


  2011-5-5 8: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