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补充各学院、部门消防器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1浏览次数:246

各学院、部门:
   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保证校内各场所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新增实验室等有适量灭火器材,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消防器材配置基准规定,保卫处将于近期内,进行今年继五月份之后的第二次全校范围内统一更换、补充工作。
   请各学院、部门对所管理或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将到期、失效、破损或需补充的消防器材信息填写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器材更换、补充申请表》(见附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并于2011年10月31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保卫处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到期、失效、破损或需补充的消防设施按配备规定进行更换、补充。



保 卫 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2011-10-21 9: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