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整治违规电瓶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243

由于超标电动车在车速、制动、电池等方面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已经成为交通事故中受到侵害较多的群体之一。

前期为“创建平安校园”,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沙大队牵头,校保卫处积极配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和使用伪造、变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校园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期学校校园电动车骑车带人、超速等现象又屡屡出现并造成人员伤害,为了巩固前期重点整治工作成果,保证学校校区的正常交通秩序和广**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即日起,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针对教学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和使用伪造、变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骑车带人、超速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暂扣并交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扣,同时对在校区教学区、研究生公寓违规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一并暂扣。

                               保卫处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