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1浏览次数:281

各学院、处级部门:
   随着经济的发展,教师员工购车数量大增,为进一步完善校内机动车管理,保卫处决定更换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凭证进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在文一校区上班的师生员工到文一校区保卫办(行政楼大厅)办理新证,在其他校区上班的师生员工到下沙校区保卫处(综合楼105室)办理。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6:30。
二、办理新证需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工作证、原有的通行证。


保卫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2011-9-21 1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