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0浏览次数:479

各学院、处级部门:

近期,社会上火灾频发,反应出春季消防防范的不足。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确保校园安全,从即日起至3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部门检查(即日起至324日)

各学院、处级部门要自行组织对所属场所逐一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查,覆盖率必须达100%,特别要对食堂、学生宿舍、外聘员工宿舍、商业场所、场馆、实验室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

(二)学校抽查(324日至330日)

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校食堂、学生宿舍、商业场所、办公室、实验室、场馆、用电设施等场所进行抽查,坚决做到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不放过。

二、检查治理主要内容:

(一)食堂的用火是否安全,各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通道是否有杂物、安全出口是否被遮挡或上锁,影响安全疏散的;房间的外窗是否有被改变影响应急救援;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被损坏或摘除。

(三)商业场所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用电、用火现象,特别是要加强对超市,食品店、饮食店的安全检查。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专人专库保管,保管制度、领用制度等是否健全,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是否乱拉乱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是否老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现象。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操作规程是否上墙,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到位,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健全。

(七)办公室、实验室、地下室等场所内是否有违规住人、生活。

(八)建筑物有无漏雨、漏水现象,下水管道是否堵塞。

(九)学生宿舍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留宿外来人员。

(十)学生中是否有心理异常现象,是否有传染性疾病发生,食品是否都按规定保存,是否有使用过期食品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处级部门要迅速研究、精心部署,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开展自查自改活动。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学院、处级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对所属责任区拉网式的检查,切实做到检查部位不留死角,检查内容不留真空。

    保卫处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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