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保证校内各场所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新增实验室等的消防安全,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消防器材配置基准规定,保卫处将于5月底前,在全校范围统一更换、补充。
请各学院、部门对所管理或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将到期、失效、破损或需补充的消防器材信息填写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器材更换、补充申请表》(见附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并于2012年5月11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保卫处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进行更换、补充。
保 卫 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