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19浏览次数:98

2012级新生你们好!
    欢迎来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读书!
   如果你在户口迁移方面有疑问,请仔细阅读下面的说明:
 •迁户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大学新生自愿选择迁移户籍。公安机关也提倡、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所以说,户籍迁移证不是开学报到的必需材料。
 •户籍性质
   原来是居民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依然是居民户口;原来是农业户口的,迁到学校户口更改为居民户口。毕业后迁回原籍或工作所在地,户口依然为居民户口,不是农业户口。
 •迁户程序
   自愿要迁户的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迁移户口或办理农转非手续。开学后新生将户口迁移证、一寸免冠彩照交辅导员,由学校到公安部门统一代办落户手续。
 •迁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2号大街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迁移时限
   公安机关只接收大一新生户口,中途不能再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除毕业或退学外,中途不得随意迁出。
 •其他要求
   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身份证编码准确无误,需盖有省公安厅印章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印章方为有效。其籍贯与出生地都必须填写至二级市,如北京市海淀区、浙江省杭州市。

   户籍迁移问题咨询电话:8691511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