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滚利之“校园贷”
“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金融平台,在给学生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滋生诸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校园贷”违法犯罪给学生的心理、精神造成严重伤害,个别甚至因无力偿还所受胁迫而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2、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
3、更为极端的,要求学生提供隐私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勒索钱财。
民警温馨提示:
(1)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2)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尽量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贷款和购物,利息和违约金非常之高;
(3)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