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有序恢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杭电防办〔2020〕17号)工作要求,现将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来人员和未在学校保卫部门登记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二、确因上级或兄弟单位来访、工作需要、维保施工及后勤保障等原因,需要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需提前申报,流程如下:
1.校内接洽单位至少提前一天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来人员(车辆)进校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学院或部处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保卫处。
2.准予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需在批准的时间来校,并经门岗查验身份信息和杭州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并登记必要信息后佩戴口罩进校。
三、执行公务的消防、救护、警车、卫生防疫等车辆及人员,开展市政、通信、电力、自来水、环卫等应急抢修工作的车辆及人员,一般情况下凭杭州市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进入校园,紧急抢险状态的直接进入校园。
四、上级单位因公(如视察、检查、督察、调研等)事先未告知突然来访的,请相关学院或部处及时电话联系校园110(86915110),简要说明情况,并安排人员在校门接洽,协助做好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五、校园封闭管理解除之前,各学院和部处对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严格把关,让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而必须进校的外来人员(车辆)能依规进校,可以延后进校开展工作或能在校外联系解决的,尽量不审批进校。同时提醒来访人员在校期间须自觉服从学校的管控和管理。
六、《申报表》至少提前一天在16:30前送至信达楼105(保卫处服务窗口),当场审核并反馈结果;亦可将经加签盖章的《申报表》扫描或清晰拍照后以图片或PDF文档形式发送至bwc@hdu.edu.cn,并同步电话(86915110)告知,以便及时审核反馈结果。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车辆)进校申报表
校内申报 单位 |
| 申报时间 | 2020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 联系人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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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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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 校时间 |
| 申请进校 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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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信息 | ||||||||
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杭州健康码颜色 | 车牌号码 (如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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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校人员 承诺 | 进校人员依据实情,在相应承诺项划“√”: □1、近7日未到过省外 □2、近7日到过省外、但核酸检测为阴性 □3、到过重点地区或从重点地区过来已超过14天、两项检测均为阴性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20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负责人意见 | 以上申报信息属实,同意进校。 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0年 月 日 | |||||||
保卫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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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表格各项内容均为必填内容,请勿空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两栏,身份信息已掌握的来访领导可不填。“申请进校时间”请精确到年月日及上下午。“来访人员信息”可根据实际增减行。 2.疫情防控校园封闭管控期间,经批准允许进校的外来车辆免收停车费。 3.此表至少提前一天在16:30前送至信达楼105(保卫处服务窗口)当场审核并反馈结果,亦可将经加签盖章的扫描稿或拍照稿,以图片或PDF文档形式发送至bwc@hdu.edu.cn,并同步电话(86915110)告知,以便及时审核反馈 |
保卫处〔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