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管理,美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改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长期占位停放的现象,学校将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废旧无主电动自行车及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
1.废弃非机动车的认定:对长期久停不动、车身残破、主要部件残缺、车体生锈蒙尘的,视为废弃车辆。
2.请各师生员工在2024年10月20日之前,给自己的爱车做一次容貌清理,便于辩认。
3.部门分工:下沙主校区生活区宿舍楼架空层内废弃非机动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清理,其余废弃非机动车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清理。
4.清理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
5.存放地点:清理出的废弃非机动车,下沙主校区清理至生活区22号楼前坪或第七教研楼南楼架空层,东岳校区统一清理至图书馆西北面操场,东校区统一清理至教学楼一楼大厅,G区统一清理至35号楼东南角。
6.废弃非机动车认领期限: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凭有效证件、车辆钥匙等到各校区安全保卫部(保卫办)或后勤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后领回。
7.废弃非机动车的处理:在规定认领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由安全保卫部、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处理。
请相互转告,望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和支持。
安全保卫部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