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杭电保卫〔2023〕144号)的规定,各单位在“访客预约及停车优惠”系统中给予停车费减免优惠车辆需按5元/天的标准进行内部结算。
为保障各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以往实际,暂定给予每(副)处级单位(大部制按实际处级单位计)300天/年的免内部结算额度,以满足绝大部分学院和部处的需求,如免费时长用尽将无法再预约车辆。
各单位需规范车辆预约系统使用,严禁私下赠与和买卖预约额度。在举办或承办产生经济收益的各类活动,需充分考虑停车接待成本。对于因参加外单位(租)借用我校场地举办各类活动的来校车辆(L3类车)和其他来访车辆(L4类车)不给予预约,不享受停车费减免优惠。
个别单位由于业务性质等特殊原因,正常接待超过300天免费额度的,需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联合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免费额度。
安全保卫部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