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4浏览次数:394

各学院、部处:
    为切实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校在明年的等级平安校园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学院、部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要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制和方法手段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各学院、部处行政负责人要亲抓亲管,确保学校关于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提醒。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和教职员工,内容应当涉及防火、防盗、防寒、防抢劫、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多个方面。对返乡探亲的师生员工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和防盗、防抢的教育,对假期留校学生尤其要加强防盗、防火和安全用电等方面的教育。凡学校组织的活动还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仔细排摸消防、治安、交通等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拟定应急预案、并上报相关领导和我处,确保能够妥善处置突发情况。
    4、做好学生公寓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寒假期间开放学生公寓的管理力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做好携带大件物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财产安全;要加强宿舍楼的管理工作,防止私留外人住宿,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对假期留校的外籍教师和留学生,要关心了解动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5、加强对寒期开放的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学生社团工作室的管理。按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6、对寒假期间实行封楼的学生宿舍、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办学点、教学楼和不开放的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等,在封楼和封室之前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断水、断电、断气,关好门窗。
    7、规范施工现场、培训班和编外人员宿舍的管理。寒假期间各单位装饰、装修工程要按学校相关程序审批,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操作,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要用到明火或消防设施的,必须到保卫处进行申请、备案;杜绝编外员工宿舍私自留宿外人、乱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各单位举办的进修、培训班,要本着“谁办班、谁负责”的原则,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提前到保卫处报备。
    各学院、部处要于1月18日前完成各项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表报保卫处,同时将电子表发至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整改。
    联系人:朱芳,电话:86915119。 

                                    保卫处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安全检查情况表.zip